近日,普格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格县司法局联合组建了3个督导检查组,对县域内34个乡镇、52个县级部门(单位)、3所中小学校的依法治理和“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检查标准“细”。按照省、州、县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发《普格县2018年依法治县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细则》,并将《细则》分为乡镇、部门、学校、企业4个部分,每个部分对督导检查对象进行分门别类,部门(单位)之间,职能不同,检查内容也就不同。
考评办法“严”。督导检查工作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各检查组对照《细则》查文件、查台账、查记录、查实效,逐项核实佐证量化打分,确保检查结果客观公正,真实有效。
结果运用“实”。一是及时梳理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全面研判全县依法治县和“七五”普法工作情况,制发《督查通报》,对痕迹化管理、责任落实、营造法治氛围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行曝光。二是制发《普格县依法治县暨“七五”普法中期督查问题清单》,针对存在突出问题的个别乡镇、部门(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建议,明确工作责任,划定整改时限,督促各督导对象找短板,明差距,严格按照要求完成依法治县和“七五”普法各项工作。
(黄承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