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按照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凉山实际,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决定于6月27日至7月6日对凉山州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查。为了让督查工作落到实处,凉山州扫黑办于6月25日召开了督查培训会,对州政法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州司法局等五个督导组牵头单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会上,凉山州扫黑办副主任李文琪代表州扫黑办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近期,中央督导组将对包括四川在内的10个省开展全方位的督导,这是继中央巡视组、环保督察之后的又一次重要的专项督导。省上的督导组也将于7月份对全省进行督导,为此各督查组一定要高度重视。凉山州此次督查主要是为了督促、指导、推动各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为中央、省上下一步督导工作打基础。二是要把握督查重点。一要突出政治督查。重点督查县(市)党委、政府是否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中央、省上和州上决策部署;是否敢于动真碰硬,为政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职撑腰打气;是否广泛发动群众,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二要突出依法打击,重点督查专项斗争在法制轨道上运行情况。三要突出深化彻查,重点督查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础“拍蝇”结合情况。四要突出基层组织,重点督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情况。五要突出综合治理,重点督查各部门齐抓共管情况。六要突出组织领导,重点督查各级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发挥职能作用情况。三是严格督查纪律。此次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各督查组在督查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坚持以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目的,做到查漏补缺。同时,州扫黑办拟定了县(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地督查内容,明确了督查内容和督查方式。提前下发了县(市)侦破涉黑涉恶团伙情况、“村两委”成员涉黑涉恶情况及扫黑办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情况统计表,要求各县(市)先行填写。
会上,凉山州综治办综合科科长雷震对如何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和规范自主搬迁工作进行了讲解。一是查看各地是否制定了工作方案,是否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各项工作是否进行了安排部署。二是要重点掌握为完成网格化服务管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雪亮工程建设、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年度下达的目标而制定的措施和落实责任情况,督促各县(市)完成下达的年度目标。三是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各地网格划分情况是否全部完成,尤其是乡镇和村是否完成网格划分;县、乡、村各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情况;“雪亮工程“建设”开展情况;是否开展规范已自主搬迁农民管理宣传工作,是否开展了摸排登记,是否及时同扶贫移民局联系协调建立了搬迁农民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