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晚,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滨海中路邛泸景区路段设卡开展夜查整治行动,在对过往机动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号牌为川WGG127小型轿车形迹左右飘忽不定,现场执勤民警怀疑该车可能存在交通违法行为,于是马上派民警上前询问,并示意该车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车内有十分刺鼻的酒味儿,立即对该驾驶员“马青春”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查,酒精测试仪显示该名驾驶员“马青春”酒精含量达46mg/100mL,已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驾驶人“马青春”的驾驶证和号牌为川WGG127小型轿车及车辆行驶证作暂扣,待驾驶人“马青春”恢复意识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6月11日,驾驶人“马青春”来到西昌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受处理时,民警发现该驾驶证与正常驾驶证存在很大不同,无论是驾驶证的字体、印编码等是明显的假证。通过仔细核实后得知,“马青春”原名寇某某,系西昌市大兴乡人,48岁,压根儿就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证,他所出示的“驾驶证”,是他早些时候花500元通过“牛皮癣”上的电话联系外地制作假证买的。原本抱着侥幸心理,想遇到交警执勤查验时拿出来瞒天过海的假证,没想到还是被交警识破了。
随后,民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1项,对寇某某使用伪造、变更机动车驾驶证这一行为作罚款5000元,并处10日拘留。
(邱成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