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完善 “德古+法律”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实效,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不安定因素,进一步推进依法治县,创建“平安布拖”“法治布拖”, 5月13日至5月17日,布拖县政法委组织县法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禁毒办等相关人员赴布拖片区特木镇、拖觉片区拖觉镇、交际河片区龙潭镇、西溪河片区补洛乡、衣某片区俄里坪乡对全县190个行政村优选产生的572名人民调解员开展培训。
主要培训《禁毒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方面,并组织人民调解员学习了《布拖县“德古+法律”管理办法(暂行)》。
此次培训会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阿苏伍叁同志主持,他指出,召开如此大规模培训会,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开展的原因:
第一,布拖县是毒品重点整治县,治毒戒毒工作事关布拖县政治建设、经济建设以及脱贫攻坚,调解员须全面了解《禁毒法》和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坚定信念打好禁毒人民攻坚战,助力布拖县脱贫奔康。
第二,调解员学习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开展日常调解工作有重要积极作用。
第三,布拖县婚姻纠纷在所有矛盾纠纷案件中占比高,由于不懂婚姻法,很多普通民事案件转化成刑事案件。正确运用《婚姻法》有利于减少“由民转刑”案件。
第四,《人民调解法》和《管理办法》可以规范调解员的调解行为,明确矛盾纠纷是否适用调解及如何调解等问题。所有培训内容都制成彝汉双语学习资料,并发放给“德古”调解员。
培训结束后,阿苏伍叁提出五点要求:
一是做好宣传。要学好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民族习惯法来协调处理好身边的大事小事,要向本人所在的村、社区、家支及亲朋好友宣传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让每个人都当法律“明白人”,减少矛盾纠纷。
二是程序规范。县委政法委给每名调解员制发了人民调解员证,调解矛盾纠纷首先须表明身份,在调解过程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是依法调解。各调解员一定要依法调解,使每个调解案件经得起法律和事实的考验。
四是主动调解。各调解员发现矛盾纠纷或非法上访时要积极主动化解,无法化解的及时报村两委和乡镇党委政府,要学习“枫桥经验”,使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
五是结果规范。各“德古”调解员成功调解矛盾纠纷后,须及时报乡(镇)矛调中心工作人员,将调解结果录入“随手调”管理系统,并形成书面《调解协议书》。县政法委于年底组织相关部门对“德古+法律”调解工作进行考核,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
“本次培训的内容系统、全面、贴合实际,指导性十分强。通过培训转变了其工作观念,‘依法调解’的理念深入人心,提高了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也提高了工作的理解力、执行力。”参加培训的人民调解员纷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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