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越西县法律援助中心处理一起老年人离婚案件,受援人(被告)系老年人、残疾人遂请求法律援助。受援人与老伴属于再婚家庭,二老在西昌共同生活近十六年,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相处融洽,感情深厚。后原告回老家跟随自己的子女居住生活后,之前也因扶养费问题受援人与原告发生两起诉讼。受援人年事已高,身体欠佳,若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原告唯一的扶养费将没有着落,生活将得到保障,并且两位老人之间的感情并没有破裂,因此受援人不愿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越西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依法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后经过庭前调解、开庭审理、庭后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原告已近90岁高龄,之前发生了受援人起诉他的诉讼及受援人申请强制执行,原告感觉很没有面子,而且原告认为受援人现在也没有经常打电话关心,心理有异议,遂起诉要求离婚。援助律师及法院工作人员就双方之间的过错进行了分析及教育,受援人表示以后会经常给老伴打电话,每月扶养费收到后也会给老伴打电话。
在这次离婚案件中,援助律师着重加强对他们的心理疏导与人文关怀,着力采取最行之有效的矛盾化解办法,积极促进家庭的团结和睦,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越西县法律援助中心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关爱老年人晚年生活,极大地改善了老年人无障碍享受法律援助的畅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