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新年最后一个工作日,宁南法院民事审判庭邀请县人大法工委主任、人大代表敖太全会同乡干部,成功调解了一起有关相邻权纠纷的民事案件。
一年前,被告将原告等村民行走多年的便道用砖封堵,封路的行为使两家的关系冰冻到了极点,双方矛盾日益加深,继而引发一系列财产损害、土地侵权、相邻权纠纷等案件。2017年11月13日,晏某某等6名原告再次将被告胡某某告上法庭,要求胡某某恢复堵塞的行人通道,并赔偿损失。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迅速组成合议庭,在副院长王明升的带领下,勘察现场并与乡村社的干部座谈,了解双方纠纷缘由。
考虑到该案属于相邻权纠纷,宜调不宜判,王副院长遂联系了知悉纠纷背景、曾担任信访局局长、具有丰厚基层工作经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人大法工委主任敖太全,邀请他一同参与案件的调解。敖主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诉求和现场勘察情况,另辟蹊径,创造性地提出了一个相邻道路通行改造方案,该方案一出,就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完全认同。最后,在敖主任和宁南法院审判人员的共同劝说下,原告主动撤回了诉讼,一场剑拔弩张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
人大代表的身份不同于法官,邀请熟悉纠纷背景的人大代表协助调解,更易获得当事人的信任也更易于缓和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同时,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可能更符合情理、更易于被当事人接受,也更有利于恢复乡村邻里之间的和谐关系。邀请人大代表协助诉讼调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熟悉民情、反映民意的独特优势,激活调解资源,使纠纷的解决结果尽可能地兼顾情理,体现法理、情理的融合,也符合人民司法为人民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