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更加明确以乡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的社区禁毒康复工作,进一步加强各相关职能部门在社区禁毒康复工作中的协调、配合。8月6日上午,在县委政法委的主持下,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为全县36个乡镇负责人以及各派出所长进行了社区禁毒康复“8.31”工程业务培训。
培训会上,各相关部门均派出专业人员立足于本单位的职能进行了讲解。我局讲课人员从社区禁毒的定义、内容以及司法行政机关在此项工作中具体的职能职责和对各乡镇开展社区戒毒工作建议等三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其中就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禁毒中的职能作了详细说明,具体内容包括:一是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对刑满释放、被采取强制性的教育措施释放的吸毒人员列入帮教重点人员管理。各乡镇司法所要与乡镇派出所加强沟通,协调联系,调查摸底,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做好底数清,情况明,增强帮教工作针对性。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要充分发挥行业和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司法所)作用,就近便捷地为戒毒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戒毒人员的合法权益。要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条件,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把经济困难的戒毒人员列入法律援助对象,积极探索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提供法律援助的方式的机制,扎实有效为当地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提供法律帮助。三是把《禁毒法》纳入“七五”普法教育内容,结合“法律进乡村(社区)”活动,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展览、宣传栏、黑板报、标语、广告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重点宣传毒品管制、戒毒措施、全社会的禁毒职责以及违法责任等需要广大人民群众普遍知晓的内容;宣传毒品的基本知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