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上午10点,凉山州“大调解”中心在州委政法委组织州中级人民法院、州综治办、州群工局、州公安局、州司法局、州人社局、州卫计委、州法制办、州“大调解”办负责人,召开了凉山州7月份矛盾纠纷专题研判会议。会上,州“大调解”办通报了7月份全州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总体情况、特点趋势及原因,传达学习了《四川省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6年各地“大调解”工作目标半年预考评情况通报》,参会的其他相关部门通报了7月份系统内受理矛盾纠纷信息情况,分析了趋势动向,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7月份全州调解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据《四川省“大调解”信息管理系统》显示,7月份,我州排查矛盾纠纷853件,调解纠纷883件,成功调解纠纷864件,调解成功率97.8%。其中邻里关系纠纷183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20.72%;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81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20.50%;交通事故类案件122件,占调解纠纷总数的12.82%。此外,医患纠纷受理7件、调解成功7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等恶性事件。发生民转刑命案6起,破案5起,其中4起为酒后口角纠纷引起。州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处理结案劳动争议案件20件,其中裁决17件,调解3件。我州17个县(市)中受理案件排名前三的分别是德昌县297件、西昌市190件、越西县99件。7月份,“进京非访”4批4人。
二、7月份全州矛盾纠纷呈现的特点
(一)邻里关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三类纠纷居高不下。根据《四川省“大调解”信息管理系统》显示,7月份调解的各类矛盾纠纷中,邻里关系、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三类纠纷分别是183件、181件、122件,共占纠纷总量的55.04%。根据《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显示,7月份调解纠纷1475件,其中邻里纠纷459件,婚姻家庭419件,道路交通事故70件,该三类纠纷占纠纷总数的64.27%。
(二)利益诉求引发的纠纷尤其突出。7月份调解的交通事故、消费纠纷、征地拆迁、财产纠纷、人身损伤、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医患纠纷等8类具有利益诉求的矛盾纠纷在我州仍然突出,占比达40%。
(三)涉众类矛盾纠纷存在一定隐患。州人社局报告1起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数百名出租车驾驶员(出租车个人经营承包者)分别到州、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要求立案受理经营出租车期间单位未支付的最低工资保障问题,部分出租车驾驶员已开始拒缴承包费。州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报告1起群众信访案件,美姑县3批174人反映美姑县人口计划生育局于2012年开始集资修建经济适用房,至今未动工,目前仍涉及150余户,2000余万元,现请求州委、州政府督促美姑县归还所交集资房款。上述两起案件,涉及人数较多,情况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社会风险隐患,现正在密切关注中。
(四)边界纠纷需高度重视。根据省指挥部要求,我州加大了对边界争议群体纠纷的排查化解力度,7月份我州受理边界纠纷38件,调解成功38件,未发生群体纠纷。我州边界纠纷多发生在邻里之间,多表现为村民间宅基地纠纷,未发生县域之间或州内与州外的边界纠纷。
三、7月份全州矛盾纠纷趋势原因分析
(一)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等两类纠纷多发生在农村,当事人往往文化水平低、法制观念淡、受传统习俗的影响较深,这两类纠纷存在的隐患不易排查发现,相关部门不能及时介入,因此邻里关系、婚姻家庭纠纷一直居高不下。且这两类纠纷因得不到及时处理或当事人的情感得不到合理的疏通,极易走极端,引发“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二)人身伤害类纠纷占比较大。我州地域广阔,山高路远,交通不便,交通设施落后,极易发生交通事故。由于我州外出务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多,再加上劳动环境、医疗条件相对落后等因素影响,人身损害、医患纠纷等两类纠纷呈多发态势。
(三)具有利益诉求的矛盾纠纷在我州仍然突出。消费纠纷、征地拆迁、财产纠纷、人身损害、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医患纠纷等8类纠纷,纠纷当事人受经济利益的驱使,无理取闹、漫天要价,不愿让步,如果处理结果稍有不如意,以极端的方式表达诉求,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等不稳定因素。
(四)因水电开发、城市发展和经济下行的影响,如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环境污染、物业管理、资源纠纷、历史遗留、移民安置等7类矛盾纠纷,虽然所占比例不大,但当事人往往采取集体非正常上访等极端方式,以此引起社会的关注。因纠纷涉及政策、法律、经济和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涉及人数多、调处难度大,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排查化解机制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省综治办、省“大调解”办《关于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发现和预警研判机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精心组织、用心谋划,加强矛盾纠纷源头发现机制建设,健全矛盾纠纷预警研判机制,建立动态报送和互通共享机制,将纠纷化解在萌芽,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最大程度预防“民转刑”命案发生。
(二)健全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和我省即将出台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全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二是以纠纷易发领域为重点,有针对性的加快推进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三类专业调解委员会建设,重点推进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并纳入年底工作考评。
(三)推进重点项目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健全和完善各县(市)重点项目矛盾纠纷专业调解组织,建立排查化解管控责任制和排查调处台帐,落地落实“调解跟着项目走”,及时排查化解我州在水电开发、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为我州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进一步推动民间调解创新项目。
联合司法行政机关,加快推进我州申报的民间调解创新项目,总结推广相关民间调解经验,确保创新项目成果得到有效运用。
参会:州“大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李文琪,州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司法调解中心负责人潘琼,州综治办副主任邱正富,州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李万清,州法制办行政复议科副科长、行政调解中心负责人孙勇,州信访局来访接待中心副主任夏静,州人社局仲裁科科长张武,州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王璐,州卫计委副科长阿奎么力。
(刘若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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