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洪兰,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甘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无论在哪个岗位,她都恪尽职守,发光发热,就像冬日里的一缕阳光,尽管热力有限,却始终默默奉献自己的所有,为人们带来丝丝暖意。她先后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甘洛县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受到了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敬业爱岗,无私奉献不言悔
“头顶警徽,就得为警察两个字增光。”许洪兰自到交警大队工作以来,都在窗口和内勤岗位上工作。岗位虽然平凡,但她刻苦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工作思路,在平凡岗位上取得了不平凡的业绩。作为窗口民警,许洪兰十分注重人际交流细节,做好上下协调工作,充分调动窗口人员的工作热情,凝心聚力,把窗口各项工作开展得井井有条,成效显著。作为负责交通安全宣传的内勤民警,她主动深入辖区学校,形式多样、面对面地向学生宣传道路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广大学生的文明交通素质。
只有用心付出,才能收获回报;只有积极主动地适应工作的需要,才能在平凡的岗位上彰显出自己的工作特色。交警大队办公室的工作千头万绪、杂乱无章,且警力又少,任务十分繁重。面对繁重的工作任务,许洪兰废寝忘食,一年365天,几乎天天都在上班,没能完整的休息过一天。2014年1月,许洪兰因工受伤,但她轻伤不下火线,在自己无法步行到大队上班的情况下,由她老公背着上下班,积极做好办公室日常事务,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以实际行动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之间架起沟通理解的桥梁,树立了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
勤于思考、勇于创新保平安
“学习可以让人清醒,一个人只有持之以恒的学习才能跟上社会前进的步伐。”许洪兰在政治思想上积极上进、理想高远,业务素质上能力突出、经验丰富,但她从不自满,决不懈怠,始终在学习中提高自身素质。她善于学习,勤于思考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难点。在开展涉案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细心的她发现由于扣车数量大,基础工作不到位,极易引发差错,造成工作效率低,并容易引起涉案当事人多次往返。对此,她创新地开展工作,节约了民警校对核实的时间,并且使台账、实物、电脑数据一一对应,有效地规范了涉案车辆管理,确保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铁面无私,秉公执法树形象
许洪兰对工作极端的负责,她刚去办理车管业务之初,面对十分生疏的车管所,所有业务都要从新开始学习。但在大队“老车管”们的传帮带之下,许洪兰很快就基本熟悉了车驾管业务的基本流程,并立即进入了审核岗的角色。在所从事的车管工作中,她能顾大局,识大体、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勤奋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五小”车辆管理工作中能严格把关,认真受理每一位学习驾驶员档案,并进行严格审核,使每一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习驾驶员都能及时、准确地通过、受理。在驾驶员考试中,她严格按照考试要求和规定、原则逐科进行考试,对待考试学员认真负责。同时,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她尽可能地为群众着想,她和其他同志积极主动提供上门服务,为广大农民群众办理车管业务,真心实意为群众提供便利,让群众“少跑冤枉路”、少花“冤枉钱”,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在车管工作中,许洪兰始终坚持严格受理、严格考试的原则,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把考试关,不徇私情、不办人情事,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她严格按规定办事,坚决拒绝学员“请吃、请喝”,杜绝权钱交易,将“歪门邪道”和不合格驾驶员挡在关外。她常说“什么都可以马虎,但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尤其不能马虎”,她这样说,也这样做,对于那些人情事,关系事,她总是铁面无私,严加反对。
作为一名基层民警,许洪兰并没有多么惊天动地的感人事迹,但她用真诚、无私和默默奉献诠释了为人民服务的真谛;在她的眼里做好交通警察这一职业是她毕生的追求。她所从事只是一份在别人看来不起眼、普通的事业和岗位,在工作中,她也曾遇到过千难万苦,然而,都从未动摇过对自己所钟爱的事业的爱心,她知道,自己的工作与组织的要求和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她愿把全部精力奉献给自己钟爱的公安交通管理事业。(崔庆甫) |